2009年8月3日 星期一

朝陽的學生都該看看!

http://www.wretch.cc/blog/cyutpark/507150



這是針對我們朝陽這次停車證申請的問題和權益的問題所寫出來的


我也覺得這次的作法似乎有點不妥?


大家一起來想想意見吧


 


1 則留言:

  1. 發起人 洪育景2009年8月4日 凌晨2:35

    1.漲價的理由為何?
    學校並沒「實際」的漲價,而是「變向」的漲價。這樣說,不知道您是否已經暸解?

    學校並未公佈漲價,而停車費也跟去年一樣,都是500元,但不同的地方來了,

    去年500元,可以停三個停車場(以行政前停車場為例,去年同樣為500元,可以停行政

    、二停(圖書館後)、三停),但今年同樣500元,卻只可以停「一個」停車場。所以我認

    為學校「變向漲價」。




    2.使用新制度的理由為何?
    依學校說法,是為了解決去年二停暴滿的情形,去年二停停到沒有位置,所以今年採
    用新制,比方二停有車位1000位(比方),他就只發出2停的停車證1000張(當然會更多,
    不可能只發1000張)。這樣一來,2停的車,再怎麼多也就那1000台,決不會暴滿。


    那麼,我爭執的點在哪呢?
    第一:如果使用新制,可以確實改善去年暴滿的情形,那麼使用新制當然是好的,但
    同樣的,新制限制了同學的停車場,就使用者付費的立場看來,若學校堅持使
       用新制,那麼就請調降停車費。
    第二:若學校說二停是外租,需要收取這麼多的租金,才可以應付外來的租金壓力,
       那麼也可以,要收500元,那就請開放一證多停。
    第三:新制我個人認為,依然無法解決暴滿的問題,因為最根本的點,是學校公權力
       不張,與部份學生道德不佳,無證、錯證停車,造成二停暴滿,但學校一次才
       罰50元,不繳只記1次申戒,在大學,誰怕你記申戒阿。因此我主張提高罰
       金至兩百元,並採天數加罰,次數累進,且未繳納完全者,不得畢業。這樣一
       來才可以有效控制違規人數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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