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15日 星期二

為什麼我盜版影片....即使是我有參與的

因應數位科技與公民參與計畫所翻譯之文章,如有翻譯錯誤之處還請糾正,感激不盡!

簡介:Peter Serafinowicz 是一個演員、導演、製片、作家,他在這篇文章裡面提到了為什麼他是一個娛樂產業的人卻選擇要用盜版,而且甚至還盜版自己創作的作品?且讓我們看他自己怎麼說吧...

原始頁面在此 :http://gizmodo.com/5539417/why-i-steal-movies-even-ones-im-in
想看中英對照的話在此:http://way3sec.wikispaces.com/Why+I+Steal+Movies…+Even+Ones+I'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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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全球數以億計的人民一樣,我非法下載著許多東西。我同時也是個演員、作家以及導演,我的收入都來自於DVD、電影以及書本的銷售抽成。而這樣的情況導 致我在有許多的爭執辯論、不論是在我腦海、我的心中還是在酒吧裡面。


從工業的觀點來看,實體的媒體有很大的優勢:他的本身就非常難以拷貝。即使我們不理會那些建在光碟裡面的DRM,要自己來製作一份實體媒體的複製拷貝對於 一般的消費者來說是個非常不明智也很困難的選擇。可是問題在於,實體的媒體現在正要慢慢消失了。我們越來越不需要它們了。你還記得將你的錄影帶收藏都丟掉 的那些日子吧?


而我也就是這樣想我那些DVD的。還有你,藍光,別以為你沒事情。隨著寬頻速度的提昇和儲存容量的快速成長、越來越便宜以及消費方式越來越電子化,現在每 天要搞到一些免費的書、影片還有專輯是越來越簡單了。這就是為什麼網路使用者會這麼興奮的原因。包括我。這就是為什麼在娛樂產業的人們會這麼恐懼,包括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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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倫敦,而我所有最愛的電視節目都是美國的節目。所以說,如果我想要看南方四賤客或者是勝利之光的最新一集的話,我就會到Pirate Bay或者是ez.tv 去抓個BT載點。我有一次甚至下載了活人牲吃,因為這比從DVD中擷取還要簡單多了。


BT下載也許對於一般的觀眾來說太麻煩了點:安裝傳輸軟體,VLC,也許還要在重新編碼一次來在電視上看,不過我其實是個非常科技的人(好啦,我是個宅 男),而且我已經做這些事情好幾年了。儘管如此,如果有哪個節目在iTunes上可以看-像是南方四賤客之類的,我已經設立了個itunes美國的帳號 (不過又有另一個科技困難我要克服的)-我就會點一下去買它。這簡單、快速、品質又更好,更不用說這是合法的。


而且這也很便宜。Graham Linehan(影集IT狂人的製作)描述這情況是"比免費還好"。
Matt Stone還有Trey Parker(南方四賤客製作)總是容忍BT網站提供盜版的南方四賤客,因為它們一來覺得這算是個不停的宣傳,二來他們也明白其實他們也無法阻止。


關於宣傳的論點是有道理的。舉例來說,南方四賤客賺錢的方式是從販售影片給媒體、廣告、週邊產品以及DVD銷售(儘管後者的市場已經縮減),所以說額外的 曝光率能夠有所幫助的。


對於我的BBC現場短劇秀來說,曝光率的論點完全是有道理的。最近我正在修補我的網站,而我網站的團隊則問我要不要追蹤並且阻止那些散佈著我製作的The Peter Serafinowicz Show的BT載點以及RapidShare的連結,一個最近正式在英國發行DVD的節目。而我則說不要,因為這個節目相對來說還不太有名,而我希望能夠 越多人看到我的節目越好。事實上,當我手上沒有一份我節目的拷貝的時候我自己都在用BT了。


大部分我的節目已經都放在youtube上了,如果人們喜歡的話他們就會想要買,想要擁有那個DVD,因為有很多好玩而且很棒的花絮和額外的片段在裡面, 不過這DVD甚至還沒在美國開賣呢。免費可看得內容像是電話卡一樣的服務著我,而對於其他的劇組演員和編劇來說, 希望能夠促使我們提供更多幽默的內容給世界上許多品味犀利的喜劇迷們。


如果你知道去哪看的話,整個DVD裡面的內容,像是額外片段、主選單、高畫質等,全都馬上可以立即看到,而且是免費的。很好對吧!?除了我沒有賺到任何一 毛錢,或者任何參與我的節目的人都沒賺到。我的The Peter Serafinowicz Show是從youtube開始的,我跟我哥哥James一起用沒成本的方式拍攝一些東西,使用一些最基本的設備然後盡我們可能的弄到最好。不過不是所有 的喜劇都能這樣啊。一些很棒的喜劇像是30 Rock如有大筆的預算來支付所有的演員、編劇、攝影、製片和員工之類的話就無法存在。誰要來付這些人錢,如果未來所有東西都是免費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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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權"這個詞開始要改變他的含意了 。如果你在itunes上面買了一部電影的話,那你就可以在某些設備的某些限制之下"擁有"看這部影片的權利。而當你"擁有"DVD,你就有權利在任何時 間觀看任何你想要得內容:只是你得先看個十分鐘的廣告、預告以及反盜版的警告。如果這樣,拜託我還是看下載的好了。


不過常常你甚至想要合法買影片都不行:我最近想要給我兒子看看的迪士尼的經典森林王子,然後我打算到iTunes去買一片來看看。很不幸的,這部片最近被 歸類在白金典藏系列並且禁止販售了。所以恐怕我只能下載畫質清晰的盜版影片,而且還幾秒之內就抓到了。我有什麼道德理由來辯解嗎?我可是曾經買過森林王子 的錄影帶呢!這都是你自己的窘境,迪士尼!


我最近在美國的時候搞了一台iPad來(我的Gizmodo review也快要來了)而且用了它的超棒的ibooks app。背光的螢幕雖然對於閱讀來說不是很完美,不過也差不多了。我買了幾本書不過卻有一本我非常渴望能讀到它(由喜劇演員Tim Minchin推薦我的。)在ibooks裡面我買不到所以我試著到Amazon的網網站透過它們的 Kindle電子書(比較差)。當我是著買單,系統卻告訴我這本書在我的國家無法購買(我有個英國帳號)。我一氣之下,就去下載了盜版的書,並且在一分鐘 之內開始看它了。我有什麼道德理由來辯解嗎? 我願意現在就來為這本書打廣告!
"Solar是一本讀起來很棒的書!" (真的,真的很棒)


我有一本實體的Anthony Lane的關於紐約客的絕妙評論集,Nobody's Perfect。這是一本讀起來很重的書(大概有三磅)而我想要買個拷貝到我的iPad裡面。我找到了這本書的 ePub版本,在Barnes & Noble的網站,假設著,既然ibooks用的是一樣的格式,那我應該可以轉換這個檔案到我的iPad裡面吧。只是iPad根本不讀任何用Adobe編 碼技術的電子書,至少現在還沒有。在幾個有同情心的Twitter追隨者的幫助之下,我白費了十個小時安裝Xcode和一些難以理解的python腳本 (不是好玩的那個)在兩台不同的電腦上,來進行一個看起來是唯一一條可以非法解密Adobe電子書檔案格式到iPad的方法。我有什麼道德理由來辯解嗎?我已經買了這本書兩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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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k Zappa曾經說過,共產主義是永遠行不通的,因為人們總是喜愛獨自擁有事物。當CD開始以MP3的形式來臨時我也有相同的感受。不過現在,我的音樂高高 興興的駐留在我的iTunes音樂庫裡,並且散播在不同的電腦和ipods上面。


音樂存在的目的就是要被聽到。現在它不再需要擠在CD架上和一堆排在一起的唱片殼裡的光碟了。當我進入維京唱片行或者是HMV的時候(越來越少去了,變成 只是一種殘留的小嗜好而已)我看到的是一整個屋子塞的滿滿的多餘塑膠。現在有了Spotify以及其他音樂下載服務網站之後,我甚至開始吝嗇於我硬碟上的空間了呢。


我最近執導了一部Hot Chip's的MV"I Feel Better."。在合約上,這支MV得被限定在EMI的官方Youtube頻道上面,一個不是英國使用者就不能看得頻道,限制了他們大約百分 之八十的聽眾。我把這隻影片放在我個人的youtube頻道裡,而且沒有加上國家限制,當我在寫這篇文章的同時還對有百萬點閱率有所顧慮。EMI接著用遠 端操控的方式禁止了我這邊影片的播放,於是又一次的限制了他的觀眾。如果你是個在行銷樂團的經理人,你怎麼會想要阻止人們觀看他們的促銷影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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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並不了解商業,但是我可以看得出來舊有的商業模式必須要有所改變了。也許這會牽扯到直接的小額付款經營模式。也許你會付給蘋果或者不管是誰每個月固定的 費用來買取他們提供的內容的執照。最重要的,我相信粉絲直接且深入的與藝人的聯繫,無論是獨立樂團或者是好萊塢脫口秀主持人,都會占上一席重要之地。不過 有一件事情是肯定的:藝術家會一直製造藝術,而賺錢的人永遠會找到方法賺錢。同時間,我會因為盜版自己的節目而控告我自己,而且我還滿害怕的,因為我有很 強的律師。



喜歡看電影的話,應該知道台灣之前有上映一部喜劇求愛馬拉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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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這篇的作者就是這部片裡面的TV 評論員....(我還真的一點印象都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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